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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节 (第2/4页)
的妈妈所说,她如果想要杀人并自杀,是一个需要反复考虑的艰难过程。可是她却完全跳过了这个过程,这就很奇怪了!而且,她还需要时间去搞毒-药呢。氰-化-钾也不是那么好买的东西。” ??“所以,你现在怀疑这桩案子不是情杀那么简单?” ??“嗯,虽然最初看起来是一桩合情合理的情杀案,曾雯不忿于被冯英哲玩弄,所以愤而杀人报复,然后在自己的公寓里畏罪自杀。但是石凤仙的一番话却让两桩命案出现了疑点。马叔,设想一下,如果这一切并非曾雯的所作所为,那就意味着这是一桩设计巧妙的谋杀——有人同时杀害了一对情侣,却将他们的死布局为情杀。借此迷惑警方,也趁机撇开自己的嫌疑。” ??“小雷,这只是你的假设,有证据可以证明吗?目前为止,所有的证据都清晰无误地指向是曾雯杀人后畏罪自杀。” ??虽然没有证据,但雷霆的大脑还是忍不住陷入了高速运转模式。他一边思索着一边说:“马叔,如果这个假设是对的,那么凶手应该就是酒店的那位无名女郎。她自始至终没有露过真面目,更没有留下任何身份信息。没有人真正知道她是谁,警方是因为在曾雯的公寓里发现她的尸体穿着同样一条长裙,沙发上也搁着同样的宽檐草帽与墨镜,才推断她一定就是那位无名女郎。可如果曾雯不是,那就意味着有一个女人穿着这身衣服在酒店杀死冯英哲后,再跑来公寓杀了曾雯,并留下自己的全套装束嫁祸于她。” ??一番话说到最后时,雷霆猛地一下从椅子上跳起来,激动无比地对马啸说:“对了马叔,我应该可以找到证据来证明这个假设了。证物室里还保存着那顶宽檐草帽和那副墨镜,可以让鉴证科的人仔细鉴定一下这两样东西,看能否提取到dna证物。” ??当初,警方之所以确认曾雯就是出现在酒店的无名女郎,是基于以下三点: ??第一,穿在曾雯身上的那件波西米亚风蓝色印花长裙,以及搁在沙发上的宽檐草帽和超大墨镜,都符合酒店前台小姐对无名女郎外貌特征的描绘。相关证物照给前台小姐看过后,也被她指证就是同样的东西。 ??第二,怀疑曾雯就是无名女郎后,马啸特意调阅了公寓电梯里的监控录像。录像证明当晚八点钟,头戴草帽,鼻架墨镜,身穿长裙的曾雯走进电梯离开了家,而一个小时后的九点钟,同样装束的曾雯又走进电梯回了家,然后再也没有出去过。这个时间段,正好是那位无名女郎出现在酒店的时间段。从另一侧面证实了曾雯就是该女郎。 ??第三,在冯英哲毙命的酒店房间里找到的那两根长鬈发,dna鉴定与曾雯相吻合; ??综合上述三点,警方毫不怀疑地认定曾雯就是在唯爱酒店出现过的那位无名女郎。 ??现在,对于曾雯是否就是无名女郎的事,雷霆产生了疑惑。他想要彻底证实这件事,因此想到了让鉴证科详细检查案发当晚曾雯理应佩戴过的草帽与墨镜。 ??因为草帽与墨镜,都曾经与佩戴者的头发或皮肤直接接触过,可以从中提取毛发、皮屑、汗迹等dna证物。如果在这两样东西上找到的dna证物经鉴定后与曾雯的不符合,那就可以证明当晚戴过两样东西的另有其人。是那个女人先杀了冯英哲,再杀死曾雯,然后故意把这些东西留在曾雯的公寓里,藉此栽赃陷害她。 ??对于雷霆找到的突破点,马啸予以肯定与支持:“好吧,就让鉴证科把那两样证物找出来鉴定一下,看看结果是不是跟你设想的一样。如果这个设想得到了证据的支持,那么这桩案子就重新彻查。” ??“马叔,如果这个设想没有错,那么到底是谁这么大费苦心地谋杀冯英哲与曾雯,有个嫌疑人简直呼之欲出。” ??马啸也点着头说:“是的,如果这两桩案子不是情杀而是谋杀,那么有一个人的杀人动机非常明显——冯英哲的妻子邱琳。” ??这天傍晚,雷霆准时下了班。因为案件可能需要重新展开调查,所以他的案卷整理工作可以先放一放。在鉴证科没有出具草帽与墨镜的dna检查报告前,他可以暂时轻松一下。 ??不用加班的雷霆特意开着车跑去广告公司,等在楼下打算给池清清一个意外惊喜。结果左等右等都不见她下楼,忍不住打个电话问怎么回事,得到的答复是:“我今天提前一个小时下了班,现在在医院陪着陈静了。” ??虽然大学四年里,池清清和陈静的关系并不是很密切,只不过就是两个认识的同班同学而已。但是陈静的男朋友出了这么大的事,她正是六神无主的时候。而且她当时又在场,算是一个知情人。了解一切就更不可能撇开不管,怎么都应该多关心一下陈静,多陪陪她了。 ??